監院糾正核四廠未評估海域斷層影響 台電:已提送新斷層資訊

▲台電公司表示,已依上級要求提送核四廠外海長達90公里的斷層資訊。(圖/資料照)

▲台電公司表示,已依上級要求提送核四廠外海長達90公里的斷層資訊。(圖/資料照)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監察院今(6)日提案糾正台電公司在辦理核四廠址地質調查過程中,未能及時發現並評估海域斷層對核電廠的影響,台電回應表示,已依上級要求提送此90公里新斷層的位置、長度、走向、動向等資訊,強調並無規避相關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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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田秋堇、趙永清、林盛豐調查指出,位於新北市貢寮區的核四廠在1999年間動工,台電在辦理核四廠址地質調查過程中,未能及時發現並評估海域斷層對核電廠的影響,且於報告中將斷層以「低速帶」、「S構造」等名詞代稱,有混淆視聽及規避審查之嫌。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回應表示,經濟部地調所98年委託調查報告,提及核四外海長達90公里的斷層,惟該報告為彙編當時計畫蒐集之海域調查資料,僅是初步結果,況且資料成圖比例尺非常小,未能呈現細部資料,無法判定各斷層之間的連結性,是否為活動斷層,仍需進一步詳細的調查方可釐清。

後續台電103年委託顧問公司針對斷層的「連接性」進行調查,調查結果為「並未相連」,惟108年9月2日經濟部地調所召開「核四廠區附近海域地質資料討論會」,彙整近年國內各單位調查資料,始判定此90公里斷層相連且有活動性,故台電公司並無規避審查。

台電表示,目前已依上級要求提送此90公里新斷層的位置、長度、走向、動向等,並重新計算廠址及反應爐基礎面PGA(地表加速度)。另外,因核四目前處於封存階段,亦無重啟規劃,台電並未編列相關預算進行後續的地質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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