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業不准配現金 金管會:除非事先報准

▲壽險業2012年大賣老債,美化財報,引發金管會關切。(圖/資料照片)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壽險業2012年狂賣債券、大賺400億元,引發金管會注意。金管會擬近期發函保險業者,不僅將啓動金檢方案,並且將限制保險業者的股利政策,即保險業者若要發放現金股利,必須先通過金管會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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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擬發函各保險業者,若要發放現金股利,須經過金管會審核,即中壽、台壽保等上市保險業者必須配合政策,將不易配發現金股利,此外,中信人壽、國泰人壽、富邦人壽等金控旗下保險業者也不能上繳現金股利給母公司。

據了解,金管會這波動作主要鎖定2012年大量出售早期債券的保險業者,限制出售債券的資本利得盈餘分配,若出售債券後新增利差損,金管會將要求保險業者增提準備金或特別盈餘公積。

金管會更特別檢視近年外商大股東換人,及曾資產重分類的保險業者,包括南山人壽、富邦人壽、中信人壽、中國人壽、國泰人壽、台灣人壽、新光人壽和三商美邦人壽,緊盯這些公司是否有大量出售「應該長期持有的債券」的情況。

金管會官員透露,確實發現有部分壽險公司2012年大量出售早期買進、搭配高利率保單的債券,讓公司出現高額獲利,但這些盈餘若分配出去,等於大股東提早拿走獲利,但未來可能增加大量的利差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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