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又被罰經部跳腳 經長:台電不排除提行政救濟

▲行政院環保署函文台中市府,告知中火得有10%誤差值的增量。台中市政府強調,「環保標準理應更嚴格,不應放寬開倒車」。(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行政院環保署函文台中市府,告知中火得有10%誤差值的增量。台中市政府強調,「環保標準理應更嚴格,不應放寬開倒車」。(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台中電廠用煤量議題持續延燒,台中市政府再對中火開罰,經濟部長沈榮津今(3)日罕見說重話,表示中火爭議於法不合,呼籲中市府「不要意氣用事」,如果不依法辦事,台電公司不排除提出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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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市府表示開罰、要求改善,甚至不排除撤照,目前中火用煤量既已超過台中市所謂的「1104萬噸」減煤目標,台電不知道市府所謂的「改善」要如何改善?改善標準為何?台電強調,中火是為了民眾用電而發電,並非空污元凶,且地方政府針對空污問題應該全面治理,不應僅將矛頭指向台中電廠。況且中部地區用電成長,人人要用電,也需要中火扮演穩定供電的角色。

台電表示,台中市府9月20日召開聽證會提出所謂「1104萬噸」的減煤目標,今年10月22日才正式發函告知須於今年達成,並於上(11)月以「誤繕」為由突襲更改原許可證所載明「明年起」完成減煤四成的期程。距離年底僅剩一個多月,試問台電如何達成中市府所謂「1104萬噸」的不可能任務?況且台中市府106年核可的許可證規定就是生煤年用量1600萬噸、109年起減煤四成,台電公司確實依據許可證要求操作,並無違誤,期盼台中市政府依法行政。

台電再次強調,火力電廠並非空污元凶,呼籲地方政府針對空污問題應該全方位治理,非僅將矛頭指向中火。台電強調,減污不能只有口號,更要有具體行動,台電也正努力推動三階段減煤減排,透過短期降載、中期環保改善,及長期新增燃氣機組,為空品改善盡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