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移轉訂價明年上路 海關提供配套措施

▲▼財政部關務署。(圖/記者吳靜君攝)

▲財政部關務署。(圖/記者吳靜君攝)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跨國企業一次性移轉訂價新制預計明(2020)年上路,將不僅鬆綁企業一次性移轉訂價的認定外,包含關稅、營業稅及貨物稅納入可後通盤調整的範圍。海關因此也訂定配套措施,最重要是企業要在貨物通關時依規定填報代碼,否則不受理事後補、退稅的申請。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所謂的「移轉訂價」是跨國企業在國外設有很多子公司、分公司,之間也會頻繁的交易,這些交易也會先約定好買賣價格;但是因為各國的稅率不同,所以企業也會透過調整訂價、利潤轉移來減輕稅負負擔,獲利最大化,通常在符合常規交易、合理的範圍內,企業可合法進行「移轉訂價」。

但是實務上企業常因未預期的市場因素,導致需進行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符合常規交易原則,降低集團重複課稅風險。財政部過去針對一次性移轉訂價,是以個案認定,並訂定嚴格標準,但隨著國際經貿越來越頻繁,且範圍僅限所得稅。但是財政部今年11月發布解釋令放寬規定,只要符合一定條件,跨國企業可在會計年度結束前,進行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可一併調整營所稅、關稅、營業稅及貨物稅。

海關在貨物通關時,會代徵關稅、營業稅、及貨物稅,為了配合新規定,海關訂出相關的配套措施。包含,現行海關對通關貨品,核定期有6個月,超過期限就不能夠調整;但是未來跨國企業只要繳納保證金,就可以在會計年度結束後,次年的1月31日申請最終核定的完稅價格,進行補稅或者退稅,所以企業在通關時要記得在特定的欄位填報代碼,否則事後不受理。

之後在會計年度結束次年1月31日前,檢送「營利事業會計年度一次性移轉訂價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核定申請書」、交易合約、正式商業發票及付款單證等資料,向海關申請核定完稅價格。關務署說,如果資料有誤、文件不齊或另須補充資料時,海關將通知申請人於15日內補正文件資料;海關會在4個月內完成核定,必要時可延長2個月。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