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制勞退未提撥足額今年共裁罰65件 罰鍰累計926萬元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圖/記者余弦妙攝)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圖/記者余弦妙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動部今(17)日表示108年截至12月15日止,要求應為採用舊制勞工提撥足額符合規定的事業單位達9萬7,765家,佔全部舊制事業單位9萬8,672家的99.08%,足額提撥比率已超過去年底98.48%,提撥退休準備金計1,051億餘元。而今年未足額的裁罰案件有65件,罰鍰累計金額926萬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表示,根據,「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於每年年底估算次一年度符合退休條件勞工所需的退休金,並在隔年3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差額,每年4月開始,地方政府就會開始查核及裁處,違法的事業單位,依法處以9萬到45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

此外,孫碧霞透露,連續4年來都未足額提撥的事業單位只有兩家,分別是運輸、倉儲業的公司,今年針對這兩間公司分別裁罰36萬。

孫碧霞進一步指出,為落實提撥退休準備金差額規定,每年均會同地方政府在各地辦理說明會,並輔導事業單位估算及補足差額,108年辦理30場說明會,共計2,662家事業單位代表參加。

勞動部呼籲,這項規定經過4年來每年持續不斷查核及輔導,多數事業單位已熟悉規定並補足差額,109年即將開始,事業單位請確實在今年底前估算下一年度符合退休條件勞工所需退休金金額及專戶餘額情形,並於明(109)年3月底前依法補足差額,以保障勞工退休金權益。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