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醫護需進廠措施擴及中小企業 未依法聘僱最高可罰15萬

▲▼勞動部。(圖/記者余弦妙攝)

▲勞動部。(圖/記者余弦妙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動部為讓資源缺乏的中小企業勞工能享有健康照護權益,將在明年擴及中小企業(事業單位同一工作場所勞工總人數在100人到199人),明年元旦起上路,勞動部職安署可補助費用;勞動部表示,元旦起百人以上事業單位要聘用特約醫護人員,若未依規定聘僱,可以職安法開罰3萬至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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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組長張國明指出,未來依事業單位性質,將醫護人員臨場服務頻率區分為3類,且試算企業負擔。以第1類為例,勞工人數為100人到199人,醫師臨場服務頻率為1年4次、護理人員臨場服務頻率1個月4次,初估1家中小企業在特約醫護上,1年的支出負擔約為11.68萬元;第2類約為8萬元、第3類則為5萬多元。

張國明提到,許多事業單位都認為明明外面就有很多診所,為何還要請醫師或護理師進廠?他解釋,其實職業醫護人員提供包括包括適性配工、母性保護、健康管理與促進、健康指導、復工評估及新興職業病預防等,與外面診斷、打針等醫療現場情況不一樣。

成功大學醫研所教授郭浩然也舉例,曾輔導南部某縫紉機製造公司,公司內中高齡勞工占了4成以上,部分勞工長期反映有肌肉骨骼酸痛情形,經過輔導包括調整工作臺面高度、員工記憶鞋墊等,讓中高齡勞工留任就業外,也增加事業單位產值。

最後,勞動部也呼籲,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擴及中小企業,職安署也同步補助中小企業每次特約臨場服務費用,可補助達80%(最高補助15萬元/年),或補助專職僱用護理人員每月薪3分之1(最高補助20萬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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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在全台灣北、中、南各設有「勞工健康服務中心」,備有醫護、安全衛生和職能治療專業團隊,可提供事業單位做勞工健康管理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