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台商回台投資愈來愈熱絡,中區國稅局表示,甚至有申請人向該局提出申請,從提出申請到函轉指定銀行聯合審核,到核准函復,作業只有1天就搞定,比起法定工作日13日,足足少了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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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2019)年政府修訂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資金匯回專法),並且在去年8月15日上路,期望在外的台商可以藉由此法將海外的資金匯回,成效逐漸顯現,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今年上半年可望達到1300億元。
中區國稅局表示,資金匯回專法自8月15日施行以來,各地國稅局陸續受理適用本條例申請案,其中設籍該局之個人選擇適用本條例課稅案件為數最多。
其中,有件個人申請人向銀行洽詢專法申請有關的洗錢防制及資恐防制作業所需文件時,即表示急需資金回台理財需求,該銀行立刻著手進行預先審理,並通知中區國稅局,中區國稅局也考量申請人亟需資金之急迫性積極密切與銀行聯繫,並加速本國居住者資格審理,所以該自申請人向中區國稅局提出申請、函轉指定受理銀行聯合審理至核准函復申請人的作業期間僅1工作天,比起法定13個工作天,減少了12工作天。
國稅局已超迅速完成申請案,甚至以親送的方式處理,有效落實客製化跨機關合作,迅速完成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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