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假發票為廠商疏失 與台新金無關

▲針對假發票案,台新金表示,該案為廠商疏失,與台新金無關,圖為台新金大樓。(圖/記者蔡怡杼攝)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台新金控表示,有關珠寶商提供不實發票的事件,為廠商疏失行為,與台新金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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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珠寶店的趙姓女子被控輾轉拿假發票給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申報交際費,檢方調查後發現,吳東亮、其妻彭雪芬及妻子彭雪芬的胞妹彭雪芳均不知情,發票為不實,而趙女及李女均坦承犯行,北檢8日偵結以緩起訴趙女及女會計。

台新金指出,公司2004年向其購買的公關用品並非珠寶,而為正常祝賀生日、彌月等喜事用途的小金飾。台新金所有公關費用的報銷均依嚴謹內部程序辦理,業經檢調詳細調查,並無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