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照顧假怎麼請? 勞動部:學生證、戶口名簿即可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因應武漢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高中職(含)以下學校開學日延後2週。勞動部指出,因應延後兩周開學,若勞工朋友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需求,可以請「防疫照顧假」,且雇主不能不准假,也不可視為缺勤扣全勤獎金。至於「防疫照顧假」則是自2月11日至2月24日這段期間,若有需求的家長可向雇主提出申請。

▲勞動部。(圖/記者余弦妙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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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指出,這是因應這次武漢肺炎而增加出來的「防疫照顧假」,是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下的行政命令,為了降低在校園內的傳播機率,決定「延長寒假、縮短暑假」,但為避免12歲以下學童無人照顧,因此家中有國小(含)以下的學童家長,可向雇主申請防疫照顧假;與各公私部門既有的相關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等)併行,並沒有排他或替代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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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說,防疫照顧假是為了防疫而衍生出來的假別,希望勞資雙都可以體諒,如果公司願意釋出更多福利照顧員工,就有可能會願意給付薪資;但也有部分公司是微型企業,在人力調度上自行吸收了,勞方也應互體互諒。

對於該如何證明家中有12歲以下學童必須申請「防疫照顧假」?對此,勞動部回應,希望各企業人資單位能夠多一份體諒,像是戶口名簿、學生證等皆可,希望企業接受不拘形式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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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2月11日至2月24日期間,夫妻雙方可依各自的工作安排,進行協調輪流休假照顧小孩,建議事業單位應以「相信員工」的態度來面對,勞方也不要濫用防疫照顧假的權利,勞資雙方一起度過這段防疫關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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