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減負擔!稅務紓困政院射3箭 有薪防疫假可望加倍扣抵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舉行記者會。(圖/記者陶本和攝)

▲行政院今日再釋出紓困方案,其中稅務紓困部分提出三大方案。(圖/記者陶本和攝)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面對新冠肺炎疫情衝擊我國產業,政府擬推出紓困特別條例,其中為了鼓勵企業在員工「防疫」期間無後顧之憂,企業也可以全心抗疫、減輕企業繳稅壓力,政院在稅務方面祭出三項措施,包含從寬認定營業減少收入、主動延長納稅期限以及擴大為「防疫假」企業給薪加倍扣抵營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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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擴大防疫假 都可以加倍抵營所稅

針對防疫假加倍扣抵,財政部官員表示,目前方向是「防疫假」適用該項優惠,包含防疫照顧假但是有許多企業都是「給薪事假」(原本的事假就有給薪)就不納入優惠範圍之內。另外,如果是遭到隔離導致無法出門等,企業若額外給薪,這也算是「防疫假」也可能享受加倍加倍扣抵。

目前政府的方向是,扣除原本的有薪假之外,因防疫而請的假給薪,才能適用範圍之內,避免企業給以原本的有薪假「魚目混珠」或者「搭便車」,但實防疫假實質認定和定義,還需要跨部會協商。

二,受到疫情影響的小規模營業人 營業稅從寬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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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從寬認定營業收入,主要來自對每月平均銷售額在新台幣20萬元以下、免開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財政部官員指出,這類沒有開立發票的店家、營業人,營業稅額是由國稅局人員視銷售情形、查定課徵,會請國稅局針對受到疫情影響的店家、產業,未來視客戶減少的數量,調低查定的營業稅額。

三,醫護人員、被迫隔離者 繳稅期間研議給寬限期

財政部週六(15日)即表示,包含使用牌照稅、房屋稅、所得稅、營業稅等都可以依據稅捐稽徵法來宣布是否可以繳納期間延繳。最為急迫的就是使用牌照稅將在4月份開始繳納,所以目前財政部也要研議是否依據稅捐稽徵法來延長繳稅期間。依據過去的經驗,延期繳納不會是全民都延後,而是特定的族群,像是醫護人員、必須要隔離者等,因疫情無法如期繳稅,就給予一個繳稅的寬限期。

至於寬限期多長?官員表示,依據2003年SARS經驗是長達14天。不過官員強調,目前新冠肺炎的疫情何時達到高峰?何時落幕,所以目前會依據急迫性,例如4月繳交使用牌照稅、5月繳交綜所稅、房屋稅等,各稅目逐一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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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緊接著5月就是民眾報所得稅的月份,南區國稅局局長盧貞秀表示,國稅局也有配套措施,減少申報期間群聚而增加擴散的機會,例如有獨立的申報櫃台、服務人員防疫裝備口罩、消毒用品等也都要預備齊全。

▼行政院稅務紓困3大方向,幫助產業企業減輕負擔。(圖/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