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台商注意!疫情抵稅優惠不可錯失 看緊荷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五星旗。(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勤業眾信今日提醒台商,報稅時要盤點大陸2020年第8、9、10號公告的各項減稅降費措施。(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為避免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擴大,中國大陸政府採取封城、封廠的嚴格管控,造成中國大陸地區產業鏈的斷鏈風險,間接影響全球經濟活動。在這個遲遲無法復工的非常時期,財務人員應該特別關注企業未來的營運資金安全水位,避免落入資不抵債之破產或清算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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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徐曉婷表示,太平時期都是業務、採購、研發單位表現的時候,面對這波新型冠狀病毒肆虐的非常時期,財會單位應發揮所長、協助企業減少稅負負擔和資金流出。

徐曉婷表示,企業身處防範新型冠狀病毒影響的關鍵時期,財會主管應注意各項租稅優惠政策和減稅降費措施。

第一,在今年五月底前,重新檢視並申請2019年度中國大陸企業可以享受的租稅優惠政策;第二,盤點及評估中國大陸財政部及稅務總局2020年第8、9、10號公告的各項減稅降費措施,避免遺漏任何享受優惠機會。舉例而言,2019年度中國大陸企業可以享受的租稅優惠政策,包括:購買單價不超過人民幣500萬元的設備或器具改為一次性認列成本費用;申請適用特定行業與製造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虧損扣抵等措施。

徐曉婷進一步提醒,企業若適用相關租稅優惠須留意自主管理避免受罰,如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與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須自行對相關費用做適當帳務處理並備妥相關文據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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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業眾信彙總,現有法令及中國大陸財政部及稅務總局2020年第8、9、10號公告的「企業所得稅稅務優惠」的七項重要措施:

一、企業若因防疫取得的政府補助或專項資金,可作為不徵稅收入。

二、企業用於防疫產生的研發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75%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三、受疫情影響出現虧損且具較大困難企業(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等四大類企業),2020年發生的虧損可於往後8年進行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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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透過公益性團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的現金或實物,允許全額扣除。

五、符合政府頒布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當期有擴大產能而購置設備時,企業可將相關設備一次性費用化於稅前認列扣除。

六、一般企業若將防疫相關物資發予員工使用,可稅前認列扣除。

七、因疫情影響產生的各項資產損失,在保留相關憑證後,可於稅前認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