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關務署宣布,出境旅客隨身攜帶即日起攜帶體溫計,每人最多以2支為限,民眾切勿違規超量攜帶,以免受罰,管制出口期間同樣是到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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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今日表示,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蔓延,為使體溫計優先供應國內防疫使用,經濟部公告今年3月底前,體溫計管制出口,並自實施日之前,已依班海運、空運郵寄及快遞方式報運出口,不論多寡或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申請專案核准者,不得出口。如果海關查獲攜帶體溫計出境者依海關第39條,沒入貨物。並且依同條例36條,處貨價的3倍以下罰鍰。
遭到管制的體溫計包含額溫槍、耳溫槍、電子體溫計、紅外線測體溫熱像儀,但是傳統的水銀體溫計並不在管制範圍之內。根據關務署統計,2 月出口溫度計有5萬7588 個,主要出口地為柬埔寨占 31.8%;美國,占 23.5%及德國占 17.8%。而去(2019)年全年出口溫度計有114.6萬支,主要出口國為比利時、美國與西班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