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補償下周一開始申請 隔離期間遇3種情況雇主要給薪

▲▼西門町徒步區,因為新冠肺炎影響,晚間七點人潮比以往少了近一半,部分觀光客戴上口罩,部分沒有戴上口罩。(圖/記者呂佳賢攝)

▲防疫隔離申請下周一開放申請。(圖/資料照)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蔓延,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為防止疫情擴散,也訂定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防疫措施,政府也為了不讓居家隔離民眾生活陷入困頓,進而推出防疫補償措施,而此項補償將在下周一(23日)開始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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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勞動部官員也提醒,如隔離與檢疫的14天中,遇到受雇勞工原本的休息日、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雇主工資應照常給付,防疫補償則不再額外發給。

根據規定,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集中隔離者、集中檢疫者,以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為防疫補償5類型人員,將可申請每日防疫補償金,每日1000元,但在該段期間有支領薪資或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的補助者,則不能重複申請。

勞動部官員提醒,例休日、國定假日是受雇員工的原本休假,不需上班,因此也不需要請防疫隔離假,因此雇主仍必須照常給薪。

另外,勞動部官員也說,如果是雇主主動要求勞工在家隔離不得出勤的情況下,雇主必須支付應給薪資,勞動部官員提醒,因受雇勞工本就可以出勤,是雇主自己有疑慮要求勞工休假隔離,因此必須要由雇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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