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台商注意!利用「關係企業間借貸」應急 關注借貸額度和規範

▲中國大陸,兩會,習近平,王岐山,李克強,王毅,五星旗,人民,中共,五星旗。(圖/路透社)

▲中國大陸。(圖/路透社)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近期陸續復工,但是全球經濟正要回到正軌,恐還需要一段時間。面對市場銷售下滑、應收帳款回收風險提高、屆期債務待償付、工資與租金等固定成本持續發生。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劉中惠今(31)日表示,台商考量時效性與資金成本,又不想增資被綁住,可以考慮選擇「關係企業間借貸」應急,但借款金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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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任之恒表示,現在中國大陸外匯管制制度下,公司對外借款的額度受到申請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差額限制,稱為「投註差」,簡單來說,如果申請投資總額為300萬美元的企業,註冊資本為210萬元,就有90萬美元的差額就是公司可以舉借的外債的上限。

外債還區分短期外債和長期外債,短期外債期限為一年之內,只能運用流動資金,不可運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等用途;長期外債年期較長,用途較具靈活性,但所占的外債額度屬永久性,即使償還貸款,也無法恢復外債額度。

稅務的角度來看,劉中惠表示,大陸稅法參考國際慣例,也有資本弱化的規定,一般情況之下,企業(非金融機構)對關係企業的貸款,不可以資本額的兩倍,即債資比例2:1,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企業的利息才可以扣除。

如果超過規定比率,則須另外提供特殊事項文檔,證明該借款符合獨立交易原則。如果不能符合條件,超出的部分不但不能在稅上列支;還要對收取方的股息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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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率方面,稅法也有明訂標準,不得超過當地金融企業提供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企業在首次支付利息並進行稅前扣除時,應提供金融企業在貸款期限、金額、擔保及企業信譽條件基本相同情況下的貸款利率資料說明,以證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可以是金融企業公布同期同類的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業對某些企業提供的實際貸款利率。

劉中惠表示,如果大陸台商想要選擇「關係企業間借貸」要注意,若沒有事先辦理投資申請或者外債登記手續,日後恐怕連借貸本金無法匯出,借貸雙方的利息費用與收入稅上的認定標準也會受影響,整體交易成本遭受衝擊,台商應該要仔細規劃,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