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發現金爭議 經濟部三點說明「錢用在刀口上」

▲經濟部今(15)日列出三點說明表示,在紓困的階段,政府就會發現金。(圖/經濟部提供)

▲經濟部今(15)日列出三點說明表示,在紓困的階段,政府就會發現金。(圖/經濟部提供)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延燒,國民黨團要求政府發現金紓困,經濟部今(15)日列出三點說明表示,在紓困的階段,政府就會發現金,強調政府的資源來自大家納稅,必須用在刀口上,才能發揮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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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指出,疫情期間有些餐廳或是人潮聚集區的商家突然沒有生意,員工生計馬上出問題。如果不趕快救,就會面臨倒閉、裁員跟後續的失業問題。因此,特別條例及預算得到國會支持後,針對業績受影響超過5成的企業,政府會這樣發現金:

一、政府幫忙發薪水:只要企業不減班休息、不裁員,政府補助你員工薪水四成,每月上限2萬元,一共三個月。

二、政府協助挺營運:用正職員工數計算,補助一次性營運資金

三、政府幫你減水電:企業水電費直接打七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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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指出,需要紓困的企業員工,這些員工的薪水,可能是養家活口的主要收入,工作沒了,會影響很多家庭。政府如果把資源用在普發現金,即使每個人拿到一次性的幾千元,還是救不了失業,那許許多多的家庭,生計還是會出問題。

舉例來說,有一間老牌餐廳,本來因為疫情衝擊,已經準備停業。但是在政府的紓困方案協助下,已經先借到低利貸款2000萬,可以周轉撐過難關,在預算通過後,也能夠得到薪資、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跟水電費打折,因此,他們決定不停業,不裁員,30多個員工的工作保住了,30多個家庭保住了,這就是政府紓困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