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艱困企業」補貼今開放申請 力保33.7萬人就業

▲經濟部今(21)日公告受疫情衝擊的艱困企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即日起開放申請。(圖/記者湯興漢攝)

▲經濟部今(21)日公告受疫情衝擊的艱困企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即日起開放申請。(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延燒,政府救命錢快來了!經濟部今(21)日公告受疫情衝擊的艱困企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即日起開放申請;凡有稅籍登記的商業服務業,營業額衰退達50%之「艱困企業」,經濟部特別預算追加經費編列182.3億元,預估可協助13萬家企業,力保33.7萬人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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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協助艱困企業渡過難關,並維持員工生計,經濟部於今日公告「辦理商業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申請文件包括申請書、勞保投保名單、薪資清冊等,詳細情形可參考申請須知及專屬網站(https://csm-subsidy.cdri.org.tw/)。

▲經濟部針對受疫情衝擊的艱困企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一覽表。(表/經濟部提供)

經濟部表示,針對有稅籍登記、營業額衰退達50%之「艱困企業」,政府補貼正職員工3個月經常性薪資費用4成、每月上限2萬元,及以正職員工數乘以1萬元的補貼一次性營運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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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指出,商業服務業如餐飲(餐廳、咖啡廳、飲料店)、批發(文具批發、玩具批發、服飾批發)、零售(超商、服飾店、文具店)、倉儲、視聽歌唱(KTV)、洗衣(傳統洗衣店)、婚紗攝影、美髮及美容等行業,上述業別均能適用。

針對如何認定為衰退達50%之艱困企業,經濟部表示,目前認定標準包括以下8種樣態:「任何連續二個月之月平均」或「任何一個月」之營業額,較「2020年內任何1個月」、「2019年下半年之月平均」、「2019年同期」、「2018年同期」或「其他經本部認定之期間」,營業額減少達50%。

可認定之佐證文件包括401、403報表(營業人銷售額與稅則申報書)或是405報表(核定書)。整體申請文件則需申請書、衰退超過50%之證明文件、3月全職員工清冊、3月薪資清冊等。

經濟部強調,艱困企業於接受政府補貼後,應承諾「4不」不可實施無薪假、不可裁員、不可解散或歇業、也不可對員工減薪。如有違反者,經濟部得撤銷或廢止補貼,並追回已撥付之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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