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星5G計畫書過關下半年開台 亞太「共網共頻」卡關

▲▼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人物專訪 。(圖/記者湯興漢攝)

▲台灣之星,圖為總經理賴弦五 。(資料照片/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台灣之星5G事業計畫書變更案29日過關,預計今年下半年可提供服務。亞太電信因為沒有標到5G主流頻段,計畫使用合作夥伴(台灣大)5G網路、頻段,但目前欠缺共網共頻相關法令與配套做法,何時可獲許可仍未可知。亞太電信回應表示,已依據《電信管理法》開放共頻之規劃,及共頻所需管控能力之安排,向NCC提出事業計畫書變更申請,目前正由NCC審核中。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9日通過台灣之星5G事業計畫書變更案,NCC表示,台灣之星電信5G系統將採國際5G通案,優先採用非獨立組網(Non-standalone)架構建置,以早日完成5G開台,後續再視市場發展、環境推進及技術演變,轉換為獨立組網(standalone)模式,以提供全面性5G服務。

▲亞太電信(資料照片/鴻海提供)

NCC平台事業管理處處長王德威表示,亞太電信因為5G建制方式採用合作方式,計畫使用合作夥伴(台灣大)5G網路與頻段,相關配套問題還需要亞太進一步回應。

更重要的是,亞太的5G服務採與其他電信商共網、共頻合作方式,屬於《電信管理法》實施後才能進行,該法已三讀通過但預計7月才會公布實施,且該法同時要求電信商對網路、系統要有掌控能力,NCC表示,亞太要能說明在與別人合作時,如何去維持他的掌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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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釋照結果,計有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電、台灣之星電信等5家得標者,各得標者均依法向NCC提出事業計畫書變更,目前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及台灣大哥大等3業者前已經NCC委員會議複審通過事業計畫書變更,加計今日台灣之星電信後,總計已有4家公司獲NCC核准其事業計畫書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