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管制藥用酒精出口 確保國內供應無虞

▲酒精可分為藥用酒精、醫療器械消毒用酒精、食用酒精、防疫酒精、工業酒精,民眾如果不清楚酒精的分類或使用的區分,可到藥局請教藥師。(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 本次管制的產品是領有藥品許可證的藥用酒精與乾洗手,與一般民眾日常購買的產品不同。(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李瑞瑾/台北報導

經濟部國貿局公告,自今(1)日起限制藥用酒精與乾洗手出口,出口須經衛福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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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貿局公告指出,依據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9年4月24日FDA藥字第1091404043號函,公告自109年5月1日起CCC2208.90.10.00-5「未變性之乙醇,其酒精強度以容積計低於80%者」、「消毒劑成品」等2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523」,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表」。

衛福部食藥署藥品組科長楊博文指出,管制對象是針對「領有藥品許可證的藥用酒精與乾洗手」,舉例說明,就是醫院用於手術前的消毒酒精,乾洗手也是醫療用的乾洗手。

楊博文強調,這與一般民眾在市面上所購買的乾洗手與酒精不同,因此此項出口限制並不會影響一般民眾;一般日常用酒精與乾洗手的出口規範,則回到一般民用航空的限制規定。

楊博文指出,本次管制並非全面限制出口,而是需要事前審核出口的目的與用途,如有必要用途(例如有外交目的、捐贈友邦等)才會同意,主要是出口之前要知道有這產品會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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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博文表示,此項限制的目的是為確保醫療用酒精供應無虞,國際上因為防疫行動,酒精原料的需求可能會越來越多,而醫療用酒精與日用酒精原料也有些許不同,需要較高規格,為避免國內資源短缺,因此決定做出此項限制,限制何時結束則要視疫情發展狀況而定。

另外,楊博文也指出,目前台灣藥用酒精的需求與供應皆穩定,沒有短缺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