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3/0511:58:05
發言人 陳秀美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074830
主旨 : 澄清經濟日報102年3月5日報導
符合條款第31款
事實發生日102/03/05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02/03/05
3.報導內容:
法人估計,友輝去年第4季單季每股純益可達3.3元,去年全年
將賺進逾1個股本。
市場法人預期,首季營收將明顯下滑,季減約兩成。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針對該報5日C1版報導純
屬法人推估,有關傳播媒體報載之數字,請投資人仍應以本公
司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