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發基金會董事吳景明突發聲明 宣布已解任慈善基金會董事長鍾德美

▲張榮發基金會董事會今(29)日召開董事會,因張國明、吳景明等6位董事再度杯葛拒不出席,因此未能順利改選。(圖/記者屠惠剛攝)

▲張榮發基金會董事會今(29)日召開董事會,因張國明、吳景明等6位董事再度杯葛拒不出席,因此未能順利改選。(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長榮集團大房兄弟經營權之爭再起,張榮發基金會董事吳景明今(29)日署名「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董事長」發佈書面聲明表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於本月18日召開董事會,已通過解任鍾德美董事長職務,並選任吳景明為新任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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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發慈善基金會於今(29)日召開董事會,選任下屆董事等10項議案,由於張國明及張國政等9名董事未出席會議,導致董事會流會;對於吳景明以該基金會新任董事長自居一事,張榮發基金會表示,目前在司法院法人登記查詢系統查詢本基金會之董事長仍為鍾德美,因此吳景明之說法並無任何依據。

吳景明指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已於109年5月18日召開第8屆第7次董事會議,並通過限期要求原任董事長鍾德美應儘速返還張榮發慈善基金會之相關印鑑,呼籲鍾德美女士勿再違法對外宣稱為董事長,亦勿再僭行董事長職權而違法召集董事會議,並應儘速辦理交接,以利基金會順利運作。

張榮發基金會回應表示,吳景明以董事長名義於5月18日違法自行召開董事會,惟部分董事卻未收到開會通知,本基金會鍾德美董事長已於5月15 日及22日分別寄發存證信函及律師函向吳景明董事告知其並非合法董事長,不得恣意代表本基金會執行任何對內或對外之職務,以免觸法。

另外,張國明、張國政二人亦以鍾德美不能再行使董事長職務為由,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然已於5/25遭裁定駁回。對於該二人爭執主管機關應否准許變更董事長登記一事,法院表示衛福部是否核准猶未可知,並認為本件應是其與衛福部在公法上爭議,該二人應自行循行政救濟程序為之,而不適用於民事訴訟之標的為由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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