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民眾出售自益信託房屋 往返稅捐與地政機關7次變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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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出售自益信託房屋,流程簡化減少舟車勞頓的時間。(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為了幫助民眾辦理稅務更為簡便,財政部今(17)日發布解釋,民眾出售「自益信託」的房屋,可以向國稅局、分局或者稽徵所,同時完成查欠和契稅申報,未來出售自益信託的房屋,民眾往返國稅局、地政機關7次就可以縮減至各自2次,共計4次即可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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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對於自益信託的房屋,委託人與受託人同意終止信託,房屋就屬於委託人,如果委託人想要把房子賣給其他人、第三者,未來就可以連件向地政機關申辦登記所需、稽徵機關也可以同時辦理塗銷信託的登記查欠和契稅申報。

對民眾有多方便呢?財政部解釋,過去這類的房屋,民眾要終止信託,就得先塗銷信託,必須先到稅捐稽徵機關辦理查欠(是否有欠稅)、再向地政機關辦理塗銷信託;完成之後再向稽徵機關申請買賣房屋移轉的契稅,經過核發繳款書並且完成繳納稅捐後,再到地政機關辦理買賣移轉登記,等於買賣自益信託的房子,往返稅捐稽徵機關就要3次、地政機關則要4次,共計7次。

未來,上述的案件程序上可以民眾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可以一次申辦完塗銷信託的查欠和契稅申報;到地政機關辦理塗銷信託和轉移登記,也可以一次申辦完成,所以往返稅捐機關和地政機關可以各降為2次,共計4次,減少民眾舟車勞頓、物力及人力成本。

賦稅署說明,民眾出售自益信託土地,去年便已經解釋可以一起申辦查欠和申報土地轉移現值,考量現在實務上,房地多為一起出售,所以現在更精簡流程;不過,財政部也提醒,有些縣市的契稅是委託鄉、鎮、市區公所代徵,就無法使用這種便民的措施。財政部表示,該解釋令即日起上路,民眾賣掉自益信託房屋就可以少跑好幾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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