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光(3576)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1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案,於剩餘期間內將不繼續辦理

發言時間 102/03/1418:09:46
發言人 洪傳獻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3)578-0011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1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案,於剩餘期
間內將不繼續辦理
符合條款第16款
事實發生日102/03/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2/03/14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變動原因:
一、本公司前於101年6月19日股東常會通過以私募方式增資發行普通股,
預計私募普通股上限160,000,000股。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第
七項規定,有價證券私募得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二、上述私募普通股案迄今尚未實施,現因發行期限將屆,且本公司目前尚未選
定符合資格之應募人,擬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