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擴大採用再生能源!簽署1.2GW購電契約 碳排放量「年減218.9萬公噸」

▲▼台灣首座商業規模離岸風場海洋風電,位於苗栗縣竹南鎮龍鳳漁港外海。(圖/記者湯興漢攝)

▲台積電宣布將擴大採用再生能源。圖為台灣離岸風場海洋風電。(圖/記者湯興漢攝,資料照)

記者楊絡懸/台北報導

台積電8日宣布,為落實綠色製造並響應全球節能減碳行動,截至2020年7月,共計將簽署1.2GW再生能源購電契約,由於再生能源電力於電力生產過程中不產生碳排放,預計可年減碳排放量達218.9萬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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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表示,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追求產業和環境共生共榮,於2015年至2017年間參與經濟部自願性綠色電價認購計畫,累計認購再生能源共4億度,成為台灣最大再生能源購買者。2019年,台積電共計購買約9.1億度再生能源、憑證及碳權,達海外據點100%使用再生能源之成果。

隨著電業自由化完成,台積電更擴大採用再生能源,並於2020年5月和其他12家業者完成國內首批再生能源轉供交易。截至2020年7月,台積電於台灣共計將簽署再生能源購電契約的總裝置容量達1.2GW,體現台積電實踐環境永續的具體承諾。

台積電資訊技術及資材暨風險管理資深副總經理林錦坤表示,台積公司身為綠色製造的推動者,秉持對這塊土地永續發展的承諾,堅守負責任的採購者角色,持續且積極尋求各種合理、可行的再生能源方案,希望帶動產業共同推動低碳友善環境作為,同時支持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為發展永續的半導體供應鏈全力以赴。

此外,台積電也透露,將更積極訂定再生能源採用計畫,更新2030年目標為全公司生產廠房25%用電量及非生產廠房100%用電量為再生能源,並進而以全公司使用100%再生能源為長期目標,未來仍將持續採取環境友善行動,為關懷地球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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