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新任董事變更遭駁回! 黃國昌:違法亂搞的人必須付出代價

▲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圖/記者徐斌慎攝)

▲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圖/記者徐斌慎攝)

記者謝仁傑/綜合報導

大同公司上月30日的經營權之爭,引爆公司派與市場派股東的戰火,針對當日股東會上的情形,經濟部商業司長李鎂今(9)日宣布,駁回大同董事變更登記申請。對此,時代力量前立委,同時做為此次大同獨董提名人的黃國昌,在臉書表示「只有讓違法惡搞的人,真正付出代價,才能遏止這種惡質劣行的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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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經營權之爭關鍵之一,為經濟部是否核准新選出董事的公司變更登記,經濟部長王美花日前表示經濟部依法有權要求大同重選董事、重開股東會,並指出依法大同公司派無權剔除股東表決權,而基於股東平權,選舉權與表決權不應隨意剝奪。

經濟部今召開記者會,說明大同案變更董事登記申請之審議結果,商業司長李鎂表示,大同公司無權自行刪除表決權、此行為已傷害公司治理及股東權益,因此駁回大同公司新選任董事之變更登記申請。

黃國昌於第一時間在個人臉書中表示,大同股東會的違法亂搞,震驚了整個資本市場,今天,經濟部作出「不准變更董事登記」的處分。老實說,這個結果並不令人意外。

除了依法重新召開股東會之外,更重要的是,所有參與這個違法行動,導致股東權益嚴重受損、必須再支出費用重新召開股東會的違法行為人,都必須追究其完全的責任,包括賠償公司與股東的所有損害。只有讓違法惡搞的人,真正付出代價,才能遏止這種惡質劣行的歪風,守住台灣資本市場的基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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