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經營權之爭!投保中心建議移付懲戒律師 別再想用「奧步」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北路上總部外觀。(圖/記者湯興漢攝)

▲大同公司經營權之爭持續延燒,引起各界高度關注。(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投保中心日前決議對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提起解任訴訟,並附帶建議主管機關將2位大同委任律是移付懲戒。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今(9)日表示,此舉是為了告訴律師們,不要自以為聰明,不要再用「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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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表示,投保中心在7月6日舉行臨時董事會億,向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提請解任訴訟,他認為,經營權爭奪若打法律訴訟相當花時間,坦言難期待投保中心的解任訴訟會在3年內可以三審定讞,並非是期待訴訟可以解決大同案,這是兩回事。

不過,邱欽庭指出,主要是藉這個機會讓社稅了解新修正投保法,解任訴訟一旦確認,被告則有3年失格效果,與過去不同的方式在於有心人士不能靠過去方式,把這個任期拖過去,造成既成的現實,如同「船過水無痕」,最起碼訴訟確定判決出來,被告當事人被解任就會產生3年內禁止擔任上市櫃、興櫃董監事,對當事人具有一定程度的懲罰,也是提起訴訟的目的。

對於投保中心建議主管機關將2位大同委任律師移送懲戒一事,邱欽庭說明,希望律師打經營權之爭時,不要用違法的方式贏得經營權,律師不用自以為聰明,不要再用「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