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函覆經濟部下周到期 經部:市場派申請股臨會兩案一起討論

▲大同公司總部。(圖/記者湯興漢攝)

▲大同公司總部。(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大同經營權之爭持續延燒,市場派二方股東先後申請召集股東臨時會,經濟部表示,大同公司已回覆林宏信案,王光祥案的意見預計下周到期,將待大同回覆後兩案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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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場派股東林宏信等人在7月9日依據公司法173條第4項,向經濟部送件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要求改選董事;另一市場派股東王光祥則在16日遞件申請。大同公司針對林宏信案回覆,強調大同公司董事會可正常運作,與依法剔除股東投票權。

大同公司法務長趙安本月27日召開記者會上,持有1.28%大同股權的香港新工投資公司,質疑其大股東香港聯合集團,就是幫先前遭金管會處分的違法中資任國龍「右手換左手」、規避調查的背後藏鏡人與資金提供者,要求金管會與經濟部嚴查。

經濟部表示,對審查大同股東是否有中資,將尊重金管會審查結果,並強調審查股東是否有中資,與審查二大市場派申請股臨會,兩者為獨立事件。

針對大同公司質疑,香港聯合集團是違法中資任國龍背後資金提供者,要求主管機關介入調查。金管會主委黃天牧28日指出,這家公司在香港上市,不能因其與中國大陸有業務往來,就和陸資完全畫上等號,是否為陸資仍要看背後的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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