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宅沐浴車申請免貨物稅 要符合4條件

▲到宅沐浴車,4年來服務過上千名失能者,行車里程數也超過5萬公里。(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去年底修正貨物稅條例,到宅沐浴車可以免徵貨物稅。(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去年12月正式修正貨物稅第12條規範,到宅沐浴車免徵貨物稅,財政部核釋要具備四項條件才符合到宅沐浴車貨物稅免徵,根據衛福部統計,全台約49輛到宅沐浴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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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核釋內容,符合四項條件的到宅沐浴車包含:一,到宅沐浴提供服務單位為依法設立、非營利目的的事業、機關、團體、組織;二,附有固定的水箱且車廂內要加裝排風、加熱、供水及供電系統的小客車、小貨車或小客貨兩用車。

三,車身應漆有提供單位的全銜及到宅沐浴車專用標誌;四,經公路監理機關核發到宅沐浴車的特種車輛行車執照。

符合規定的到宅沐浴車,其貨物稅納稅義務人應檢具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權責機關核發的專供公共衛生目的使用證明影本及文件,向車輛原進口地海關或產製廠商所在地國稅局申請退還原繳納的貨物稅。

一,到宅沐浴服務提供單位的立案證明及組織章程、辦理法人登記者之法人登記證書影本;二,公路監理機關加蓋戳記的車輛新領牌照登記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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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貨物稅完稅證明文件影本。但於申請文件載明完稅照證字軌號碼者,免附;四,附有固定特殊裝置、車身漆有提供單位的全銜及到宅沐浴車專用標幟之車輛照片。

五,到宅沐浴車的貨物稅納稅義務人(如進口車商)同意將其申請退稅的權利移轉由新領牌照登記人申請退稅者,申請人除檢附上開證明及文件外,應檢附貨物稅納稅義務人出具的退稅同意書。

財政部說明,考量以營利為目的的到宅沐浴服務提供單位,難謂具公益性質;又長期照顧服務提供單位的設立、輔導、監督、考核、檢查及評鑑等業務,是由與到宅沐浴車特約服務直轄市、縣(市)政府所管,以營利為目的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到宅沐浴服務提供單位購置到宅沐浴車予以排除免稅規定適用,並由各地方政府權責機關逐案審認後核發專供公共衛生目的使用到宅沐浴車證明文件。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專供公共衛生目的使用的到宅沐浴車免徵貨物稅立法意旨,為因應高齡化社會到來,透過租稅優惠鼓勵政府及非營利組織購置到宅沐浴車,以優化我國長期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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