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符合4條件可搶逾億元高資產客戶 最快9月上旬申請

▲▼美金、日幣、台幣匯率利率相關配圖。(圖/記者湯興漢攝)

▲券商想申請辦理逾1億元以上高資產客戶的財管業務,最快9月上旬可遞件送審。(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為因應高資產客群理財需求,金管會今(25)日宣布新財管方案完成修正預告,只要符合一定資格條件的券商可申請辦理逾1億元以上高資產客戶的財管業務,初估目前有10家券商符合條件,最快9月上旬券商可送件初審。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證券商想要申辦高資產客戶服務,必須符合4個條件,包括法定財務比率(申請前半年申報的自有資本適足率逾200%)、財務條件(最近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報淨值達100億元以上)、法令遵循(未受警告以上重大處分),除了原先3個條件外,同時為配合政府引資攬才政策,針對淨值已達70億元以上並承諾未來3年擴增在台營運規模及僱用人數者,經申請核准也可辦理高資產客戶業務。

這次開放高資產客戶業務範圍共有3個重點,首先是證券商接受高資產客戶委託買賣或將其信託財產運用於境外結構型商品者,若是「相同發行機構」且「相同商品結構」,或是「相同發行機構」且「相同商品風險等級」的商品,可以自訂類型化審查的規範。

第二,國內可發行指數投資證券(ETN)資格條件的證券商,或國銀的海外轉投資子公司發行的境外結構型商品,由母公司擔任境內代理人,並負連帶責任,可以透過證券商接受高資產客戶委託買賣,或是作為高資產客戶信託財產運用範圍;據了解,目前共有8家可發行ETN,包括元大證、凱基證、富邦證、群益證、統一證、永豐金證、日盛證、元富證。

第三,放寬外國債券信評規定,開放證券商接受高資產客戶及高淨值投資法人委託買賣或委託投資外國債券的信用評等,不受債券信用評等應達BB級以上的限制,也就是不用信評。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另據證期局統計,目前共有11家券商可做複委託業務買賣國外有價證券,到今年上半年為止,規模約1.67兆元,較去年同期的1.2兆元,成長近4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