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3檔REITs遭狙擊清算 新光金盼「事不過三」採取2措施因應

▲▼新光金發言人暨資深副總徐順鋆(左)、新光金總經理吳欣儒(中)、新光金代理發言人暨副總經理李超儒(右)。(圖/記者紀佳妘攝)

▲新光金發言人暨資深副總徐順鋆(左)。(圖/記者紀佳妘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新光1號繼之前清算下市未果後,上周五再度舉行受益人大會,市場派以逾6成投票率通過增訂清算計畫等4項提案,新光金今(14)日表示,受益人大會出現多項瑕疵,且國內已有3檔REITs被清算,新光一號則被鎖定為第4檔,希望「事不過三」,期盼投資大眾能夠正視該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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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控發言人暨資深副總徐順鋆受訪時表示,首先是針對議案中的解除競業禁止部分,一家公司同時經營2個REITs,存有利益衝突時,須解除競業禁止,屬於重大決議,也就是要3分之2的受益人同意才算通過,但上周五受益人大會卻將此案包在一般選舉議案中,即使2分之1的人表決通過,不僅違反法令,明顯也有瑕疵。

第二,徐順鋆指出,樂富資本有限公司持有晶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持有80%股權,依照法令規定,相關利害關係人應要迴避,不應參與新光1號的表決,但從上周議案通過公布結果來看,並沒有排除利害關係人投票表決。

第三,徐順鋆也提及,所有委外或採購事項,應是受託銀行的權責,應用多項條件來評估選商,怎麼能用受益人提案表決來更換受託單位,不符合採購流程,也不尊重公司治理,有違金融機構內稽內控規定。

徐順鋆說,2017年以前REITs並未設有績效報酬機制,因此新光一號並沒有該機制,但晶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是樂富一號的管理單位,設有績效報酬機制,擔憂同時經營兩個REITs,「容易造成新光一號投資人的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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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徐順鋆提出2項因應措施,由於清算計畫須經主管機關許可,希望向主管機關表達公司立場,期許金融資產市場規模得以壯大,並非以短期資本利得一次性收益為主,這對國內市場是一種傷害,且市場派同一批人已把國內3檔REITs清算,新光一號則是被鎖定的第4檔,希望「事不過三」,否則將影響投資人權益。

另一項措施則是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主張上周五受益人大會決議是無效的,希望各界不要漠視追求短期利益,而不顧其他人長期利益,他也強調,REITs如同永續的有價證券,且一般罕見經營績效好的公司會被清算,唯有公司經營不善才有可能被清算,以新光一號來說,配息率約3.5至3.8%,若遭到清算實在很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