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華酒店(2707) 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第1項第4款申報事項

發言時間 102/03/2515:32:34
發言人 林明月 發言人職稱 集團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522-8300

主旨 : 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
25條第1項第4款申報事項
符合條款第22款
事實發生日102/03/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3/25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REGENT EUROPE (BVI) LIMITE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直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85028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3412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3412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該公司為配合其資金需求,擬以本公司為保證人向
銀行申請借款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8036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其與銀行解除融資合約時。
(2)日期:
其與銀行解除融資合約時。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616761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23967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0.7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0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