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寶佳攜手公股接手彰銀股權? 台新金提4說明:外界勿過度臆測

▲▼ 台新金,台新銀行。(圖/記者戴瑞瑤攝)

▲外傳寶佳與公股接手彰銀股權,台新金對此提出4點回應,盼外界不要過度臆測。(圖/資料照)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媒體報導,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為趕在年底前完成收購保德信人壽,決定處分彰銀持股,且在財政部協調下尋找新接手對象;台新金控今(23)日對此提出4點回應,目前財政部尚未來談解決方案,希望外界不要過度臆測,造成政府及台新困擾,期待彰銀案可早日合理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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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鏡週刊報導,糾纏15年的彰銀案邁向最終章,台新金鬆口處分彰銀持股,財政部積極協助退場,擬由寶佳與公股機構接手約13%,後續台新金將處分不到一成彰銀持股,全面退出彰銀。

台新金控對此提出4點回應,首先針對彰銀案的解決,行政院院長已於8月27日對外表示不會讓台新吃虧,公司甚感欣慰,但財政部迄今仍未與台新洽談彰銀解決方案,因此鏡周刊報導財政部尋找的接手對象或價格為何,台新也全無所悉,但公司一本初衷,很願意與政府共商解決此案。

第二,有關報導中引述台新投資彰銀還賺125億元一事與事實不符,因為台新當時是以溢價42%丶365億元標得彰銀股權,投資15年來,期間雖有配息配股,但加計實際資金成本後,不但沒有獲利,反而還有相當的虧損,所以周刊報導中的市場人士説法,顯有故意忽略資金成本以誤導讀者之虞。

第三,台新金表示,2005年彰銀股份標售案,當時是經行政院政策協調委員會核定,為政府公開給予經營權的招標案,而台新與財政部間就彰銀經營權,也經過3個審級法院丶4次審理確定具有契約關係存在,因此台新金持有的彰銀股權,其價值應包含經營權,台新出售彰銀持股價格的考量因素應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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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台新金也說,希望外界不要過度臆測,造成政府及台新困擾,期待彰銀案可早日合理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