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萬人領第三筆退休金 勞保局:必須符合這項條件

▲▼勞保,勞工保險局,勞保局,勞保條例,老年給付,職災保險,年金改革,勞保基金,勞保年金。(圖/記者李毓康攝)

▲勞保局公布最新統計中有1.8萬人領第三筆退休金。(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根據勞保局108年統計就有1萬8760位60歲以上勞工,領了勞保與勞退金後,持續再領第三筆退休金,其中包括95位80歲以上的超高齡者,甚至有2位超過90歲,平均每人可領5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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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數據顯示,60歲以上的男性退休人員共計有1萬2775人,女性則為5985人,其中90歲以上的則是男女各一位。

不過,對於所謂領了第三筆退休金,勞保局解釋,其實就是年滿60歲且年資達15年者辦理退休後,也已經請領了勞保退休金與勞保年金後,覺得自己還能再進入職場工作,因此再度就職,當再度就職後,雇主還是需要依循新制勞退的規定,每月為勞工提繳6%勞退金。

勞保局說,若該名勞工就職2-3年後再度辦理退休即可領取後來就職所提撥的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