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場派:支持金管會裁罰決定 將剔除違法陸資5.87%股東權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北路上總部外觀。(圖/記者湯興漢攝)

▲大同市場派表示與違法中資無涉,股臨會改選董事將如期舉行。(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心怡/台北報導

大同股東臨時會將於10月21日登場,金管會證期局今(13)日公布查得大同有5.87%股權為違法陸資,並對其開罰,身為大同股東臨時會召集權人的欣同及新大同公司發聲明表示,支持並接受金管會今日查處結果,會將違法陸資持有5.87%股東權予以剔除,依法不計入大同公司發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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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同、新大同認為,關於金管會今日公布查獲陸資透過外資投資大同股票,開罰新臺幣2500萬元、停止股東權利並限期6個月出清乙事,欣同、新大同對主管機關嚴正執法、勿枉勿縱的態度與作為表示讚許及支持。

欣同、新大同相信經過這一輪的詳細查核,大同股東應該沒有其他違法陸資了,這可以讓大同公司的股東結構更加透明,沒有違法陸資的疑慮,雲散風清,對於股東臨時會的召開及改選結果也更加沒有爭議。所以,欣同、新大同認為金管會對陸資的適時查處對10月21日股東臨時會的召開及改選,具有正面、積極的釐清效應,沒有不良影響,再次予以肯定。

此外,欣同、新大同表示早已表明依主管機關認定及法院裁判來認定股東權;支持並接受金管會今天的查處結果,會將違法陸資持有的5.87%股東權予以剔除,依法不計入大同公司發行股份,自然更沒有出席權及表決權。

欣同、新大同指出,扣除這5.87%違法陸資股權,大同公司還有94.13%的股東要經由10月21日股東臨時會的召開,行使股東權,選出董事組成董事會,以結束今年6月30日原經營階層自行認定、剔除超過53%股東權肇致違法股東會選任之違法董事不被主管機關、股東、社會認同所造成公司經營違法的不穩定狀態及股票交易被打入全額交割嚴重損害投資人權益的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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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同、新大同也呼籲各方尊重並支持金管會的查處結果,公司派更不要混淆視聽,據此主張今年630股東會剔除超過53%的股東權是對的!金管會此次依職權查處並認定要剔除的只有5.87%,不是53%,公司派也不是金管會或法院,二者無法相提並論。

欣同及新大同也勸誡大同公司派,不要再藉題發揮主張還有陸資或違法股東未經查獲、認定云云;查獲認定的就是違法,這沒爭議;經過檢舉、調查,沒有認定的,就是合法;這才是民主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