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寬頻「花蓮好好看」變相經營有線電視?NCC本周查機房

▲▼台灣大寬頻公布「花蓮好好看」OTT TV服務內容,安裝OTT TV要收安裝費1000元。(圖/翻攝台灣大寬頻官網)

▲台灣大寬頻公布「花蓮好好看」OTT TV服務內容,安裝OTT TV要收安裝費1000元。(圖/翻攝台灣大寬頻官網)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台灣大哥大旗下台固媒體向台灣固網租用網路經營台灣大寬頻「花蓮好好看」OTT TV服務,此新型式影音服務平台引起NCC注意,最快本周將前往花蓮,實地檢視是否真的是OTT TV?還是變相經營有線電視?

NCC平台處專門委員黃睿迪表示,這次前往花蓮現場查核,主要是就台固媒體所陳述的情況做核實,台媒表示,他們在花蓮有OTT TV機房,會去了解他們的影音訊號源、寬頻上下網的頻段,以及有無訂戶接取上的限制。
台固媒體是租用台灣固網所舖設的網路經營OTT TV,因為台固媒體在花蓮並沒有自己網路舖設,也未取得許可經營有線電視網路。


▲台灣大寬頻「花蓮好好看」OTT TV服務內容,比照有線電視收取裝機費1000元、月費490元。(圖/翻攝台灣大寬頻官網)

富邦集團台灣大哥大旗下「台灣大寬頻」是在9月19日舉行「花蓮好好看」服務上市典禮,跨區提供影音、寬頻上網服務,號稱可提供80個頻道供民眾收視,內容精彩多樣可比有線電視頻道,也比照有線電視收視裝機費、安裝收視盒並收取租金。

此新型態服務引起NCC關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任何人利用任何網路提供有線電視服務,必須取得有線電視許可始得提供服務, 若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者,處新臺幣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