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奧運時,中國政府有意開發防駭客晶片系統強化網路控管,威盛電子即與中聯控股合作開發TF376防駭客晶片,卻開始陷入賠償纏訟。2016年北京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時,認定對台灣沒有管轄權,由於中國向來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中國北京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卻判決中國司法對台灣無管轄權,意外在兩岸法界引發「一中一台」及中國司法不受政治影響的熱議。
王雪紅創設的威盛電子,在2008年與合作夥伴中聯控股公司合作失利纏訟多年,威盛公司董事長王雪紅也已將公司董事長一職,交棒給丈夫陳文琦,夫妻2人分工管理宏達電及威盛電子。
本刊調查,由於威盛電子在兩岸三地都設有公司,中聯控股與威盛鬧翻後,曾向北京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提訴訟,要求查封北京的威盛大廈拍賣抵償。威盛電子強調,此案是「台灣威盛公司」與中聯控股的爭端,位於北京的威盛大廈是「中國威盛公司」的財產,不是台灣威盛公司所有,而中國威盛公司是由「香港威盛公司」直接投資,而非台灣威盛公司,故北京威盛大廈不能因此案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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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在北京法庭針對「司法管轄權」進行爭議,2016年11月,北京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針對此案判決,認定此案是台灣威盛公司與中聯控股的爭執,而台灣威盛公司的財產都在台灣及國外,北京威盛大樓並不是台灣威盛的財產,中國司法對此案無管轄權,判決威盛電子勝訴,不准查封北京威盛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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