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座漁電共生案場 台泥委託台鹽11月中旬動工

▲▼台泥彰濱太陽能板。(圖/台泥提供)

▲台泥彰濱太陽能板。(圖/台泥提供)

記者陳心怡/台北報導

台泥企業團旗下台泥綠能今(6)日與台鹽綠能簽約,台泥綠能將以13.98億元委託台鹽綠能進行位於嘉義的漁電共生案EPC統包工程,該案裝置容量43MW,是國內首宗進入實質建置的漁電共生案場,並預計將在明年7月開始正式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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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泥綠能表示,漁電共生案場平均年發電量將達5,400萬度,可供應超過1.6萬戶家庭1年所需用電,20年累計可減少碳排放量達1,550座大安森林公園的碳吸附量,為我國的綠能供電及減碳樹立新的標竿。

「台泥綠能」於嘉義義竹、布袋推動一地多用之「漁電共生」案,在能源局協調台電、營建署、水利署、民間環保團體及與嘉義縣政府協助下,歷經三年努力奔波,終於全台第一座大型「漁電共生」光電專區案,將在今年11月中旬動工。

台泥綠能指出,本建置案在不影響原有土地使用目的下,經由妥善規劃設計,建置一座兼具魚塭養殖與設置太陽能電廠的「漁電共生」場域。此場域在維持原有漁民養殖行為下,結合學術理論、引進AI技術以提升漁民養殖品質與產能,同時在這塊60公頃養殖土地的塭堤上建設一座約43MW的太陽能電廠,不僅落實政府推動再生能源政策,也創造養殖、創能與環境三贏的綠能建設,充分落實循環經濟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