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案風暴!林榮錦強勢回應不實內容 東洋再提三點聲明

▲晟德,順藥,永昕,順藥總經理林榮錦,許瑞寶。(圖/記者姚惠茹攝)

▲晟德董事長榮錦。(圖/記者姚惠茹攝)

記者姚惠茹/台北報導

晟德(4123)董事長林榮錦今(24)日發出聲明,針對週刊報導淘空證據曝光一事,強調為無中生有,並透過媒體包裝,新瓶裝舊酒,持續追殺周邊同仁的行徑,不禁掩卷嘆息,而東洋(4105)晚間也發出三點聲明,強調對林榮錦所做的不實內容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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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榮錦表示,《鏡週刊》報導內容,實為東洋在2015年間,自己卸任東洋董事長後,無中生有向檢察官編纂,但已經過二審法院判決認證顯為無中生有的虛假告訴內容,對於東洋公司透過媒體包裝,新瓶裝舊酒,持續追殺周邊同仁的行徑,不禁掩卷嘆息。

林榮錦指出,自己在2020年2月12日高等法院最後一次辯論庭,就有當庭跟法院細述,當年東洋為了打擊自己,騷擾始終相信並追隨自己的同仁,甚至動用國家司法資源,持續扣押這些同仁的名下資產,這些委屈、辛酸,不是局中人真的難以體會箇中滋味,所幸高等法院法官明察秋毫,釐清第一審法院對自己的誤會,並確認自己的決策完全沒有損害東洋的利益分毫,還自己一個清白。

林榮錦說明,關於報導所謂的「女密友瑞士開戶鉅款」云云,高等法院其實在今年5月27日的判決中就已經明白指出,檢察官及東洋主張所謂有問題的東洋與Inopha公司交易發生在2008年間,但檢察官所謂黃淑芬以營運長名義執行Inopha公司工作的時間,最早也是發生在2012年以後,兩者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件事。

林榮錦補充,顯然這是東洋為了陷本人於罪捕風捉影所編造的故事,很遺憾在高等法院明確指出時間點的矛盾後,東洋仍然不顧時間序的基本邏輯及高等法院已經查明的事實,一再請求檢察官就此部分提起上訴,如今甚至再透過媒體、檢調對同仁黃淑芬等展開媒體、司法打擊,對於東洋的行徑,感到十分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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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榮錦強調,過往曾經經營的東洋,以及現在所經營的晟德、順藥等,均有相當比例的女性主管,這些女性主管與其他所有男性主管一樣,都是素有專業、有能力在生技醫藥產業獨當一面,而深獲本人信任的高階經理人。

東洋發出聲明表示,林榮錦的聲明是惱羞成怒、避重就輕,無法掩蓋事實,並對東洋極盡污衊,對林榮錦所做的不實內容保留法律追訴權,強調「林榮錦女密友黃淑芬」是今年10月下旬,被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以「偽造文書案件」起訴可經查證是,而林榮錦的聲明所指事項完全是子虛烏有。
 
東洋指出,林榮錦在前述聲明中,又提到Inopha AG的事情,並指控東洋「捕風捉影編造故事」,這不僅避重就輕也是一種誹謗,在東洋與林榮錦的官司中,林榮錦涉嫌將多種東洋重要藥品智慧財產權轉給Inopha AG,同期間又多次指示晟德公司旗下子公司規劃併購Inopha AG,而且起訴書及第一審判決已有清楚交待,因東洋與林榮錦的官司已由檢察官上訴到最高法院,東洋相信法院會查清楚,做公正裁判,病呼籲林榮錦誠實面對司法,不要再污衊誹謗東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