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完蛋了,牌照稅不小心過期了!」不少民眾都會遇到相同問題,有人最高被收15%滯納金,其實不用擔心,有兩種方式可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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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沒收到稅單,可致電稅捐機關申請補發繳款書(稅單),稅捐機關會再補寄稅單以供繳納;第二,已逾期的稅單無法再用行動支付、便利超商代繳,這時得親赴金融機構,除了郵局,多半都可以繳,只要有註明『代收稅款處』的就可以」。
「但還是得付滯納金。」因為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如果逾期未繳,每2 日會收取1% 的滯納金,最高會收15%滯納金,逾30 日仍為繳納者,將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使用牌照稅1年開徵2次;營業用車輛分上、下期徵收(上期開徵期間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下期開徵期間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一般車輛則是1年徵收一次(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151cc以上重型機車「全年」牌照稅,營業用車輛為「上半年」牌照稅。
「鼓勵業者按時繳納。」財政部舉1600cc車輛來說,若去年該繳7,120元卻沒繳,今年只要行駛在公共道路被查到,包括闖紅燈、違停等,除補稅(原本的7,120元)外,還會處應納稅額1 倍以下之罰鍰(免再加徵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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