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虧損2849億元未認列?台電:無違法或財報不實、轉型再利用

▲台電公司表示,核四廠規劃轉型運用將資產價值最大化,並無違法或財報不實的疑慮。圖為核四廠。(圖/台電提供)

▲台電公司表示,核四廠規劃轉型運用將資產價值最大化,並無違法或財報不實的疑慮。圖為核四廠。(圖/台電提供)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媒體今(28)日質疑台電財報未認列核四造成的2849億元虧損。台電回應表示,核四資產係依據立法院決議進行資產維護管理,並規劃轉型運用將資產價值最大化,並無違法或財報不實的疑慮,未來若核四資產處理方式明朗化,台電也將依相關規定予以認列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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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指出,核四資產處理均須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辦理。國家的能源政策方向已相當明確,技術上核四要重啟的確困難重重,所需要的經費與時程也充滿變數、難以估計。台電預計將會在明(110)年8月將舉行核四公投之後,依政策指示與依法辦理。

▲台電核四廠特高壓變電所。(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台電表示,依據立法院105年7月29日決議,核四資產應以最少的人力、經費進行資產維護管理,台電已提報「核四廠資產維護管理計畫」,並自106年進入資產維護管理階段,每年均編列預算進行資產維護,並持續朝土地可保留、資產轉型再利用、材料持續去化等方向研擬核四轉型再利用方案,以期能使核四資產價值極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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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進一步說明,經濟部於105年底已責成台電公司,規劃未來核四轉型及土地利用方案,並成立核四資產處理督導小組,針對如何確保核四資產價值及研議後續處理方式等,督導台電完成核四後續處理相關規劃,並規劃將核四轉型成電力綜合園區,以活化核四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