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4/0814:45:08
發言人 張志榮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6116156分機293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0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董事
競業禁止案。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102/04/0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2/04/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呂正東-董事、牛彩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
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呂正東-董事:漢誠財務管理(股)公司副總經理、達能科技(股)公司監察人、中美聯
合實業(股)公司監察人、大昱光電(股)公司監察人
牛彩芸-董事:聯合晶體科技(股)公司董事長特助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