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蔡明忠、呂芳銘資金往來 NCC列最高機密

▲▼戴永輝先生(左二)與呂芳銘先生(右二)於2月10日簽署合作協議,將從TBC有線電視集團上層的投資平台開始合作管理。謝穎青律師(左一)及摩根大通集團亞太區副主席暨台灣區總裁錢國維(右一)出席見證。(圖/大大數位匯流提供)

▲戴永輝先生(左)與呂芳銘合作,收購TBC有線電視集團上層公司爆出案外案。(圖/大大數位匯流提供)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大豐媒體大股東戴永輝收購TBC上層經營權扯出案外案,使得原案件卡關無進展,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未來有必要且會請戴永輝到會陳述才可釐清一些事情,例如TBC負債比很高,要如何降低?未來經營理念如何?有必要請其到會來說明。
至於請戴永輝到會說明,是否與日前NCC啟動行政調查,調查2017年呂芳銘收購TBC資金來源有關?翁柏宗並未正面回覆,只再三強調,因為委員會並未談及行政調查案的內容,他也未獲授權說明,所以無法回應。

NCC對於行政調查的態度明顯轉趨低調,包括程序上是否已在上周請當事人呂芳銘、蔡明忠到NCC說明?翁柏宗也不願證實。基本上有關調查資金流向的事,NCC就是三緘其口,有如最高機密。

由於NCC重新調查呂芳銘收購TBC上層經營權的資金來源,此案是已在3年前獲NCC通過的舊案,且之後又有郭台銘再轉手一次也獲NCC許可,3年前的舊案已是不可逆事實,NCC重新調查的結果是否可以「起死回生」或有前例可以比照參考?翁柏宗表示,目前最重要的是事實釐清,調查結果最後如何處理?仍要由委員會討論決議。


▲戴永輝透過大大數位公司併購TBC上層Dynamic65%股權,NCC舉行公聽會由王維菁、林麗雲委員主持(圖/記者陳世昌攝)
 
前立委黃國昌27日在臉書公布,2017年呂芳銘入主TBC的股權交易案,事實上背後另有其他的投資人。當年,呂芳銘向NCC保證「無為他人代持股份」,「亦無其他人資金」,根本係虛偽不實。因為,呂芳銘的資金來源,一部分係來自凱擘集團的蔡明忠,而蔡明忠對於TBC集團事實上有參與投資,也參與TBC集團之人事任免與營運決定。

黃還說,由蔡明忠所控制「凱擘集團」與「台固媒體集團」之總訂戶數,佔全國總訂戶數已達31.23%;再加上蔡明忠對TBC集團之投資與所掌握之控制影響力,不僅使其取得近乎壟斷市場規模之優勢地位,更已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4條第1項「不得逾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