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矽(6223) 澄清102年4月11日恆生財經台報導內容

發言時間 102/04/1217:20:44
發言人 陳鴻霖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35551771-8000

主旨 : 澄清102年4月11日恆生財經台報導內容
符合條款第31款
事實發生日102/04/12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恆生財經台
2.報導日期:102/04/11
3.報導內容:去年第四季恢復成長,單季獲利約1.3元,2012年EPS約3.5元,
2013年約大幅成長至6元,2014年估8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本公司營收及盈餘等數字以「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該篇報導非本公司之新聞發佈,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