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新型態影音服務屬性及規管方式說明會」16日登場

▲▼台灣大哥大旗下「台灣大寬頻」2020年9月在花蓮開播寬頻影音「花蓮好好看」服務,號稱可提供80個頻道供民眾收視,內容可比有線電視頻道(圖/網友提供)

▲台灣大哥大旗下「台灣大寬頻」2020年9月在花蓮開播寬頻影音「花蓮好好看」服務,號稱可提供80個頻道供民眾收視,內容可比有線電視頻道。(圖/網友提供)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3日公布將於3月16日舉辦「花蓮縣新型態影音服務之服務屬性及規管方式公開說明會」,對外說明創新線上影音服務與有線電視之間區隔的三大要件,希望在數位匯流時代能先釐清有線電視、IPTV(中華電信MOD)、OTT TV服務範圍如何介定,預防技術創新帶來影音服務適法性的灰色地帶出現。

台灣大哥大旗下「台灣大寬頻」2020年9月在花蓮開播寬頻影音「花蓮好好看」服務,號稱可提供80個頻道供民眾收視,內容可比有線電視頻道,該新型態引起NCC關注,是否違規經營有線電視?經過調查、研究後,NCC決議以3大要件來判定創新的線上影音服務與有線電視之間的區隔。


▲「花蓮好好看」影音服務服務,初期曾提供80個頻道供民眾收視,號稱是創新型態的「類有線電視」服務(圖/網友提供)
NCC所謂3大要件是指:

一、專屬機上盒與單一有線網路業者進行綁定或促銷搭售
二、所提供服務內含相當於有線廣播電視基本頻道數量之頻道組
三、須透過其所提供之專屬機上盒方能收視其所提供之頻道服務等

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經過學者專家認詢所取得的共識,認為有線電視是封閉性系統,系統業者要有管控能力,不是開放性,但面對新型態視聽服務,基於維繫市場秩序,兼顧創新服務避免被扼殺,NCC擬採取最小必要性管制原則,若同時具備上述3項條件者,視為有線廣播電視服務,需依《有廣法》提出經營申請,獲許可以才能籌設開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