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忠資金介入呂芳銘收購TBC經營權?NCC完成調查但不便公開

▲▼台灣大哥大5G開台記者會,蔡明忠。(圖/記者周宸亘攝)

▲富邦集團大董蔡明忠。(資料照片/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NCC10日證實,前立委黃國昌提供的吹哨者檢舉內容就是「呂芳銘於2017年入主TBC上層管理公司的資金一部分來自有線電視凱擘集團的蔡明忠,蔡明忠對於TBC集團事實上有參與投資,也參與TBC集團之人事任免與營運決定」。目前NCC已完成此案行政調查,將與戴永輝收購TBC上層管理公司一案並案審理。

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上述檢舉案的調查程序已完成,調查結果與戴永輝收購股權案一併處理,後續將按議事規則進行。意思是目前只待NCC主委陳耀祥決定是否排入議程做最終審議。


▲大豐媒體大股東戴永輝(左)收購呂芳銘持有的有線電視TBC集團上層經營權,有人向NCC檢舉呂芳銘在前一手交易時,有蔡明忠資金介入。(圖/大大數位匯流提供)

翁柏宗表示,NCC收到的檢舉函列為機秘件,不便對外公開內容,但大致與黃國昌在臉書公布的一致,黃國昌指稱,「2017年呂芳銘入主TBC的股權交易案,事實上背後另有其他的投資人。當年,呂芳銘向NCC保證『無為他人代持股份』,『亦無其他人資金』,根本係虛偽不實。因為,呂芳銘的資金來源,一部分係來自凱擘集團的蔡明忠,而蔡明忠對於TBC集團事實上有參與投資,也參與TBC集團之人事任免與營運決定。」

NCC強調,本案雖已完成調查,但結果不便公開。

目前蔡明忠及其家族資金或是所控制公司投資的有線電視「凱擘集團」與「台固媒體集團」、大新店民主有線電視、屏南有線電視,總訂戶數佔全國總訂戶數佔比約33%上下,已達《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4條第1項「不得逾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紅線,如果檢舉查證結果確有其事,蔡明忠實質控制有線電視的市佔將達47%,NCC能否處理?該依據什麼處理?都將面臨考驗。

NCC10日另案許可TBC旗下有線電視台北視、群健董事長變更,並要求台灣寬頻通訊(TBC)集團及其管理公司AMPL之上層公司Dynami應確實落實相關前案之附負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