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擬「4月開罰」涉勞金炒股3投信! 黃天牧:按比例原則懲處

▲▼金管會110年新春記者會2/18召開,保險局長施瓊華(左起)、銀行局長莊琇媛、副主委許水欽、主委黃天牧、副主委邱淑貞、證期局長張振山、檢查局副局長張子浩共同出席,並拱手向媒體拜年。(圖/記者湯興漢攝)

▲金管會預計4月開罰涉勞動基金弊案3投信。(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地檢署日前因勞動基金弊案起訴復華、統一、群益三家投信後,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15)日赴立法院財委會備詢時透露,金管會也啟動行政處份作業,預計4月開罰,會依「比例原則」祭出對應的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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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曾銘宗指出,據投信投顧法103條,金管會可以對投信祭出警告、解除董監或經理人職務、處兩年以內停募基金、停業或撤照等,金管會會處以多重的處份?黃天牧表示,會看投信涉案及疏失的程度,依比例原則開罰。

黃天牧強調,金管會正了解業者在接受政府基金委託時,有無相關落實相關防火牆及自律、內控,金管會剛完成投信專案金檢,還在行政作業當中,檢查報告會在兩個月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