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2.0」回溯機率高 財長鬆口日出時間:2016年起適用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財政部長蘇建榮答詢。(圖/記者屠惠剛攝)

▲財政部長蘇建榮答詢時表示,房地合一稅2.0日出時間應是回溯105年之後。(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為了打炒房,行政院日前通過「房地合一稅2.0」,財政部表示,日後一樣會有日出條款,目前外傳日出時間有111年後取得房地、回溯到105年後取得房地兩種版本。財政部長蘇建榮今(17)日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答詢時表示,應是105年之後,今年7月生效也是方案之一,但還要再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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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榮說明,不希望出來以後,造成某個時間點「大量買賣」,所以實施時間點還是要行政院內部討論再訂定,但目前法案內容相當清楚,就是對短期交易課以重稅。

財政部官員說明,考量2.0版若再訂出一個新的時間點來區分適用範圍,例如規定今年7月取得房地才適用,不向前回溯,稅制、稽徵作業會過於複雜,同時可能引發搶買潮,為了不適用2.0版,短期炒作者可能搶在7月前快買房,反而使房市需求更升溫。

「房地合一稅2.0」日前拍板,在自然人方面,現行持有期間一年內課45%,調整為持有兩年內課45%稅率;稅率35%適用對象,將現制持有超過1年、未逾兩年者,調整為超過兩年、未逾五年;稅率20%適用對象則為現制持有超過兩年、未逾10年者,調整為持有逾5年、未逾10年;至於持有逾10年者,稅率維持現行的15%。

境外法人方面,現行持有房地1年以內交易,稅率為45%,將調整為持有兩年內交易,就要課45%;現行持有逾一年交易,稅率為35%,將調整為持有逾兩年交易,就要課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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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內法人也納入修法,現為併入營所稅申報,適用稅率20%,未來將完全比照自然人持有期間應課稅率,最高課45%,以抑制炒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