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勞動裁決委員會將選出常務委員 勞部:最快周五通過

▲▼勞動部,勞工就業,勞保,平均薪資,基本工資,勞檢,工時,無薪假。(圖/記者李毓康攝)

▲勞動部指出,4月9日將通過「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案。(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動部今(6)日指出,本周五(9日)將通過「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案,增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以下簡稱裁決委員會)常務裁決委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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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表示,日前由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民進黨立委劉建國提出得勞資爭議處理法增訂第47條修正動議,裁決委員會應秉持公正立場,獨立行使職權,因此應在原本的15名裁決委員中選出3名常務裁決委員,主要負責推動案件審理、檢視裁決文書後提供意見、並提供裁決法制及救濟程序相關諮詢。

王厚偉補充,這3名常務裁決委員聘任的方式均是兼職,會先從原先的15名裁決委員中去徵詢意見,挑選時也會顧及到委員的職業(如律師、學者等),任期也與裁決委員一樣是2年。

王厚偉說,裁決委員會自民國100年成立以來,截至今年3月31日為止,已受理592件裁決申請案,經裁決委員會審理後作成裁決決定共有313件,其中有186件被認定構成不當勞動行為,106件遭駁回,21件不受理。

最後,王厚偉提到,該修正法案等周五通過後,等到總統公布,勞動部將立即函報行政院訂頒施行日期,同時積極針對「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辦法」等子法部分進行配套修正,最快希望能在今年5月1日新一屆裁決委員會新任名單出爐後盡快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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