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災保險草案通過後 職災家屬遺屬年金將不看年資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 勞動部長許銘春 職安署長鄒子廉 職災保險法 台鐵司機員。(圖/記者屠惠剛攝)

▲勞動部長許銘春。(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動部今(7)日出席立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討論,近期剛好遇上台鐵太魯閣號的事故發生,其中台鐵司機員、清潔工等都算是職災,勞動部目前所提的草案中就提到未來職災死者的遺屬年金將不再把年資納入,將會以投保薪資半數計算發給,如都未符合遺屬年金資格者則可以一次請領給付。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勞動部今日就針對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進行討論,其中對於原本職災發生後的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都有年資相關規定,但在該草案通過後,未來有望鬆綁年資的限制。

對此,勞保局局長鄧明斌也提到,如果按原本的4萬5800元、年資10年投保的話,遺屬年金為每月為7099元,如在2009年前有年資的話可以一次請領約206萬元;如果是按現行草案的話,投保薪資4萬5800元的話,每個月遺屬年金可達2萬2900元。

另外,目前的草案中外籍看護工、外籍幫傭並未納入強制納保對象,對此,多名立委也紛紛提出質疑為何以上身分勞工沒被納入,對此勞動部部長許明春表示,如要納入外籍看護工、幫傭在催保上有困難,且如果納入強制納保對象,後續的裁罰可能會對自然人來說太重,因此未來會用政策引導方式引導其納保,但也會請業務單位評估納入,並將在明天逐條審查時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