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企銀前董座黃博怡請辭案 財政部揭原因「獲利衰退、違反公司治理」

▲▼台企銀董事長黃博怡。(圖/記者吳靜君攝)

▲台企銀前董事長黃博怡請辭案,財政部罕見大動作澄清原因。(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庫)

記者吳佳穎/台北報導

媒體報導臺企銀前董事長黃博怡等辭職一事,財政部指出, 前董事長黃博怡於今年3月15日以個人生涯規劃為由,向財政部提出辭呈,自4月1日起辭去臺企銀董事長職務。財政部考量臺企銀去(109)年獲利嚴重衰退,經營成效不佳,不利事業長期永續發展,經通盤衡酌黃博怡的整體績效,才同意其請辭。且媒體報導,黃任用自己的親信及女婿,財政部認為,的確明顯違反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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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發布新聞稿指出,黃博怡擔任公股代表期間,就公司重大經營事項及業務疏失,屢有未依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陳報的情況,不利積極維護公股權益,為期健全事業營運體質,經通盤衡酌黃博怡的整體績效,同意黃請辭。

另外,有關報導指,行政院指示財政部要求18人列為離職名單一事,財政部重申,對於公股事業股權管理,向來以落實公司治理為原則,各公股事業人事甄聘、考核、升遷、離退等事,均由各事業依規章辦理,從未介入;而媒體報導指,黃博怡任用親信及自己女婿,確有明顯違反公司治理的問題。

至於貸放作業及逾放轉銷等,財政部表示,各公股銀行均依主管機關相關規範辦理,財政部會督導公股銀行積極確保債權,確實維護事業及股東權益。黃博怡將貸款案移送檢調,財政部尊重司法調查及判決結果,跟黃前董事長請辭無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