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家電減徵優惠」立院初審過關!再延2年

▲財委會。(圖/記者吳佳穎攝)

▲立法院財委會今通過貨物減徵稅。(圖/記者吳佳穎攝)

記者吳佳穎/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委會今(3)日初審通過節能家電減徵優惠再延2年,到2023年6月14日止。中古車汰舊換新減徵優惠,拉長實施期限5年,到2026年1月7日止。另外,也放寬報廢中古機車及購買新機車者,不是同一人也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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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3)日繼續審查「囤房稅」相關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中古車汰舊換新、購買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優惠延長等相關修正草案,財政部長蘇建榮受邀列席。

至於房屋稅條例等修正草案等10案,擇期繼續審查;貨物稅修正草案等22案,經參考經濟部函送的評估報告及公聽會紀錄,照行政院版本通過。

對於汽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以行政院版通過延長5年,但舊車認定門檻將提高變為10年,立法委員林楚茵表示,近日收到多數民眾陳情說,因過去行政院表示,汽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政策將延長,在預期心理下,認為制度將完全延續,因此於舊制落日前的今(110)年1月7日前,仍未汰換舊車、添購新車;但沒想到,舊車認定卻變為10年,且汰舊與換新,必須要有其中一項於1月7日前達成,才能減徵貨物稅。

根據交通部公路總局統計,在舊制落日時車齡屬6至10年的舊汽車約有150萬輛。林楚茵說,考量政策的信賴保護並顧及前述車主權益,已與郭國文、沈發惠與鍾佳濱委員共同提出修正動議,要求財政部應在目前的過渡期,放寬舊車認定,於新制正式通過施行前,接受6年以上舊車汰舊換新便能減徵貨物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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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財政部目前不考慮放寬認定,林楚茵對此表達遺憾,應考量欲換車的社會大眾,不應使過渡期車主成為修法犧牲者。